对于消费模式的内涵,学者们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人们的消费模式很大程度受所在的社会结构的制导。通过模型测算,他指出,越是多元化的社会,越容易接受新的消费品和消费服务。周叔莲教授指出,消费模式主要指一定时期的消费特征,包括了消费内容、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消费爱好和消费趋势在内的深邃内涵。文启湘教授认为,人们的消费模式是指一定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等的规范、数量和发展趋势等。周殿昆教授探讨了适合国情特点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国家消费模式。他指出,为突破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高速增长的“两难困境”,我国应该选择以公共消费为主体的“健康—集约型”国家消费模式。
一、满足了消费需求,使消费具有互动性
传统消费模式与商业模式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供给与需求在时间和信息获取上的非同一性。在传统消费模式中,供给方依照自身对于市场和消费者的理解,自行设计制造商品和服务,通过各种销售渠道达到消费者手中。在传统模式下,消费者是商品服务的被动接受者,同时因为技术、资金等各方面的限制,供给方很难满足需求者的个性化需求;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为各种类型商业机构,商业机构充当了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中间枢纽。但在“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模式中,互联网为消费者和商家搭建了一个快捷而实用的互动平台,供给方直接与需求方打交道,中间枢纽环节被省去,供给方与需求方直接形成了消费流通环节,同时互联网使得个性化“私人订制”成为可能。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直接将自身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给供给者,能够亲自参与到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中;生产者则根据消费者对产品外形、性能等多方面的要求提供个性化商品。“互联网+”间接上促进了消费个性化趋势的形成,消费者成为了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出发点与归宿,与生产有了直接紧密的联系。这种互动性体现的不仅是一种商业模式,更代表着未来新经济和新文化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二、优化了消费结构,使消费更具有合理性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一个地区甚至全国同时追求千人一面的产品和服务的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屡见不鲜。这一特定的历史阶段虽然对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当规模化生产愈演愈烈时,产能过剩就不可避免。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对特色化、趣味化的需求更加强烈,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消费正好满足了人们的需求。消费者置身于资源丰富的网络世界中时,不仅仅能够借助于互联网的特点进行方便快捷的消费,同时互联网购物本身就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消费借助于互联网的各种创新特点,使得消费者能够体验到与传统消费模式截然不同的感受,体验消费过程就与消费本身融为一体,体验中有消费,消费中蕴含体验。互联网逐渐培养了消费者享受快捷选择、快捷支付的舒适性,消费者也就逐渐习惯于互联网所提供的“唾手可得”和“无所不及”的精神享受。这种传统消费模式不能提供的体验使得消费已经进入了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的新阶段。同时,互联网信息技术有助于实现空间分散、时间错位之间的供求匹配,从而可以更好地提高供求双方的福利水平,进而优化升级人们的基本需求。
三、扩展了消费范围,使消费具有无边界性
传统消费由于时间、空间限制,在消费内容、消费时空上都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互联网消费由于成功运用了互联网技术,使得传统消费的时空限制趋于消失,形成了一种无边际消费模式。首先,消费者在商品服务的选择上是没有范围限制的。当前各个电商在互联网上销售各种各样的商品和服务,特别是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个性突出的非标准化产品,如图书、影视、音乐和游戏等。在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背景下,互联网能够以无限的商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其次,互联网消费突破了空间的限制。随着互联网在全球普及范围的逐步扩大,消费者能在世界各地购买世界各地的商品和服务,互联网提供了超越国家和地区边界的能力,互联网消费没有了边界限制;再次,消费者的购买效率得到了充分的提高。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使得包括商品搜寻、支付手段等在内的各种消费支撑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能够满足当前消费者方便快捷购物的需求;最后,互联网提供信息是无边界的。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各种类型信息排山倒海般地被消费者接收到,信息的传播同样不受时空地域的限制,同时借助于大数据技术,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微观信息也被归纳统计,生产方更能借助于这些数据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服务,消费信息在生产与消费方的充分流动促使整个互联网消费稳步健康发展。
四、改变了消费行为,使消费具有分享性
分析消费者行为传统模式理论,消费者从最初接触到商品到最终完成购买将经历五个阶段:a(attention)诱发注意;i(interest)激发兴趣;d(desire)形成欲望;m(memory)产生记忆;a(action)促成购买。然而,在互联网背景下,该理论已经鞭长莫及了。aisas理论能更好地诠释在“互联网+”背景下消费者购物的行为模式。新消费行为模式aisas与aidma相比较,在前两个阶段基本相同,但从第三个阶段开始就出现了变化。新行为模式在第三个阶段变为了s(search),即消费者在互联网背景下主动进行商品服务的搜寻,第四个阶段为a(action),即采取购买行为,最后一个阶段变为了分享即s(share),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消费者也成为了自媒体的代言人,能够随时随地分享自己的信息,能够将自身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体验与其他人分享。基于“互联网+”时代特点而重新构建的aisas模式强调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而着重突出了信息获取和信息分享环节。正是因为消费者自主“搜索”和“分享”行为的普遍,所有的信息将以互联网为中心聚合扩散,产生成倍的传播效果,对消费者购买决策及信息收集模式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这就使得消费者能直接接触到网络中由其他消费者分享的商品服务的各式各类信息。在电子产品、汽车、化妆品和一些奢侈品领域,互联网已经是消费者了解商品信息的首要来源。网络的日趋普及,带来了全民传播、全民分享消费信息的趋势。互联网的时效性、综合性、互动性和使用便利性使得消费者能方便地对商品的价格、性能、使用感受进行分享,消费者“货比三家”的困难程度被大大降低。这种信息体验对消费模式转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五、丰富了消费信息,使消费具有自主性
“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不喜欢被动接受消费品和消费服务,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流行、时尚、前卫的新鲜事物来彰显自我魅力。这种倾向性的选择缘于互联网把产品、信息、应用和服务连接起来,使消费者的“搜索引擎”有了 “库”、有了“源”。消费者如果想购买商品,可以方便地找到同类产品的信息,并根据其他消费者的消费心得、消费评价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也就是说,“互联网+”的消费时代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消费增量、盘活了消费存量,强化了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的系列权益。
总体看来,消费模式主要包含了人们的消费关系和行为方法,从总体上反映了消费者的消费内容、基本趋势,既指导消费者的消费活动,又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社会价值判断;消费模式不仅反映了消费的主要内容,而且还反映了经济社会生活的准则。实践表明,互联网大大拓展了全社会沟通活动的空间,极大地变革着人们的消费模式。“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模式完全不同于传统消费模式,对商品生产、市场流通、经营销售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合成了消费模式的新常态。